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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台州市‘新农村建设’农民书法、美术、摄影系列大赛”通知
加强农村文化建设,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建设新农村,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人意义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》与中办、国办《关丁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》和市委办、市府办《关于举办台州市第二届农民文化节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台州市‘新农村建设’农民书法、美术、摄影系列大赛”。
一、举办单位:
主办单位:台州市委、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
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协办单位:各县市区农办、文联,台州美术家协会、台州市书法家协会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。
二、征稿对象:
(略)
摄影:台州范围内摄影爱好者,包括外来建设者,不限户口。
三、征稿要求:
(一)内容:讴歌新农村建设,积极反映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、和谐社会
风尚。书法题材古今诗文均可,内容须健康向上。
(二)尺幅规格:(略)摄影作品统一统放至7寸。
(三)数量:每人限l幅作品。每个县市区文联选送(略)摄影作晶30幅以下·
(四)作品报送:各县市区参赛作品统一送当地文联,由当地文联统一选送市文联。市直单
位作者摄影作品直接送交市文联。
各县市区文联可根据条件进行初赛,在初赛基础上选送。作品送市时,须填写《台州市“新
农村建设”书法、美术、摄影系列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》(附一)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,并
填好《参赛作品清单》(附二)同时上报。填表时书写须清楚。
四、设奖:
书法、美术、摄影各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8名,三等奖15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等级奖设适量奖金以资鼓励。
五、截稿时间:
摄影:自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5月30日截稿。    .
六、展览:获奖作品在市政府大楼二楼展l山。具体日期另定。
七、征稿地址:
台州市文联(台州市政府大楼13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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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007-4-26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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