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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76-839616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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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台州市‘新农村建设’农民书法、美术、摄影系列大赛”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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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农村文化建设,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建设新农村,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人意义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》与中办、国办《关丁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》和市委办、市府办《关于举办台州市第二届农民文化节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台州市‘新农村建设’农民书法、美术、摄影系列大赛”。 一、举办单位: 主办单位:台州市委、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:各县市区农办、文联,台州美术家协会、台州市书法家协会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。 二、征稿对象: (略) 摄影:台州范围内摄影爱好者,包括外来建设者,不限户口。 三、征稿要求: (一)内容:讴歌新农村建设,积极反映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、和谐社会 风尚。书法题材古今诗文均可,内容须健康向上。 (二)尺幅规格:(略)摄影作品统一统放至7寸。 (三)数量:每人限l幅作品。每个县市区文联选送(略)摄影作晶30幅以下· (四)作品报送:各县市区参赛作品统一送当地文联,由当地文联统一选送市文联。市直单 位作者摄影作品直接送交市文联。 各县市区文联可根据条件进行初赛,在初赛基础上选送。作品送市时,须填写《台州市“新 农村建设”书法、美术、摄影系列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》(附一)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,并 填好《参赛作品清单》(附二)同时上报。填表时书写须清楚。 四、设奖: 书法、美术、摄影各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8名,三等奖15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等级奖设适量奖金以资鼓励。 五、截稿时间: 摄影:自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5月30日截稿。 . 六、展览:获奖作品在市政府大楼二楼展l山。具体日期另定。 七、征稿地址: 台州市文联(台州市政府大楼13楼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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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007-4-26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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